彭吉海任职阳光保险财务部门负责人获批

2008年07月01日10:10  来源:  

  保监财会〔2008〕798号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阳光保险〔2008〕29号)收悉。经审查,同意彭吉海担任你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责任编辑:和讯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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