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内退保收费不得超10元
2008年06月06日09:58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李照林
作者:李照林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无条件退保,最多只收10元工本费并退还已缴保费。昨日,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产品基础知识问答手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手册》),并于近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通常情况下,长期人身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所谓投保犹豫期,也是投保冷静期,是保险公司赋予客户的一种权利,是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手册》规定,在这段时间内,投保人可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投保人可以无条件退保。在犹豫期间退保的,保险公司对在此期内发生的事故将不承担保险责任。在犹豫期结束后,即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要求退保的,保险公司会收取退保费用,投保人会有费用损失。
针对投保人在犹豫期退保是否收取保费和工本费这一问题,恒安标准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季红告诉记者,恒安标准人寿客户在犹豫期退保的,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记者从其他保险公司了解到,如果保单有约定的,犹豫期退保的可以收取一定的工本费。
另外,《手册》还以通俗的语言,对人身保险产品最基础的知识进行了简明介绍,并对消费者购买人身保险产品面临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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