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有望适时挂钩CPI
2008年05月06日09:16
来源: 解放网-新闻晨报
作者:吴飞
作者:吴飞基于以上原因,2007年12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决定并同意:“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标准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比例,由每年调整改为适时调整。”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修改了城保办法相关条款,其中对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标准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调整修改为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修改后的城保办法已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按照新办法,个人账户计入金额有一定增加。
针对孙小玲代表的书面建议,市医保局在答复中表示,将认真研究书面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在适时调整医保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标准时,考虑CPI因素。
对市医保局的答复,孙小玲告诉晨报记者,她基本满意,但她会更加关注“适时调整”具体的落实情况。
孙小玲还表示,将关注市医保局以后的每次调整,确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的调整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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