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新规对保险业正面影响明显

2008年04月20日22:12  来源: 和讯网    作者:何宜文

  和讯保险消息 20日晚间证监会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最新的指导意见规定,股改限售股、新老划断前IPO锁定股,“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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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规定,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徐高林博士表示,这是稳定市场的一个利好消息。由于保险股的限售存量股份比例较大,所以这一规定对保险股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由于大宗交易系统中,接盘的一般不是散户,而是大型机构投资者;如果找不到合适的机构投资者,转让也无法达成。所以不会对市场造成恐慌性抛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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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高林博士认为,资本市场的稳定,对保险资金至关重要。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可以获得进行理性和价值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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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他认为这一消息比降低印花税更有积极作用,因为降低印花税只是简单地降低交易成本,而不是实质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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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市场人士亦认为这一消息是甚于调整印花税的重大利好,前一段时间的市场暴跌,主要是对大小非解禁的恐慌造成的。他认为,这一规定对控制内部交易也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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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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