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七成保险营销员满意目前职业

2008年04月18日08:22  来源: 中国保险报    作者:黄余莉


  2007年6月,中国保监会与美国寿险营销调研协会(LIMRA)合作,在北京、上海、广东和四川四个地区进行了“保险营销员看法”抽样问卷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

  2006年,这四省市保险营销员平均年收入5.2万元人民币,为四省市城镇居民2006年平均工资的1.89倍;

  保险营销员一周平均工作40小时;

  44%的营销员对于公众对营销员的态度表示乐观;

  营销员对于职业发展满意度达到76%;

  营销员对于公司满意度达74%;

  ……

  为了解保险营销员对保险营销职业、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的态度,保险营销员的销售习惯,保险营销员关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等情况,2007年6月,中国保监会与美国寿险营销调研协会(LIMRA)合作,在北京、上海、广东和四川四个地区进行了“保险营销员看法”抽样问卷调查。此次共有 20 家寿险公司的 5600 多个保险营销员参与问卷调查,其中北京地区占31%,上海地区占28%,广州地区占19%,成都地区占21%。2006年,LIMRA在香港地区也进行了“保险营销员看法”抽样问卷调查。

  通过对两地保险营销员抽样问卷结果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内地保险营销制度发展趋势良好,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市场效率,并正在逐步减小与发达保险市场的差距,基本适应保险市场发展的要求。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内地保险营销制度仍有一些问题亟待业界积极研究解决。

  一、抽样调查结果对比分析

  (一)管理模式

  总体来看,以代理制为主体的保险营销制度基本适应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要求,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其主渠道的地位不会改变。抽样调查显示,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占96%;员工制等其他用工方式仅占4%。其中,绝大多数为全职保险营销员,占比达到97%。香港地区保险营销员均为代理制,全职保险营销员比例为94%。

  (二)业务开展情况

  被调查的保险营销员2006年人均保单件数34份,平均年收入5.2万元人民币,为四省市城镇居民2006年平均工资的1.89倍。四省市城镇居民2006年平均工资约为2.75万元人民币。2005年,香港地区保险营销员人均保单件数30份,平均年收入27万港元,为2005年香港居民平均工资的2.08倍,2005年香港居民人均工资约合12.96万港元。可见,内地保险营销员人均保单件数略高于香港地区。虽然内地营销员绝对收入远低于香港地区,但就相对收入来讲,内地已经非常接近香港地区。

  被调查的内地保险营销员一周平均工作40小时,平均拥有个人客户235个;香港地区周平均工作43小时,平均拥有200个客户。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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