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08年04月17日05:11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①、山东金岭铁矿
法定代表人:张相军
注册资本:13,743 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经营范围:主营:铁矿石开采,铁精粉、铜精粉、钴精粉、铸铁的生产、销售、机加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兼营: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
②、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相军
注册资本:7,000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
经营范围:氧化球团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③、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相军
注册资本:1亿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
经营范围:开采铁矿石(许可证范围内);精选铁粉、钴粉、铜粉;球团烧结;铸造件加工;矿山机械及配件销售
2.履约能力分析:山东金岭铁矿2007年全年实现利润总额:2.92亿元,资产总额18.3亿元,利润增长率达到了186.38%,应收账款周转率57.21%,在产量相对稳定,产品价格大幅上升,货款回收及时的情况下,山东金岭铁矿完全有能力支付2008年度的交易款项。上市公司不存在有坏账的风险。
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2007年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03亿元,资产总额7.43亿元,销售收入实现16.56亿元,净资产收益率74.69%,应收账款周转率34.44%,在产量相对稳定,产品价格大幅上升,货款回收及时的情况下,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在2008年度完全有能力支付上市公司的交易款项。上市公司不存在有坏账的风险。
山东金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债权单位,不存在金鼎矿业对上市公司履约能力的问题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08年本公司预计与山东金岭铁矿发生关联交易89182000元,2008年本公司预计与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450000000元,2008年本公司预计与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79646017.70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与关联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铁精粉及机加工备件是执行市场价,电力款实行协议价(成本价),租赁费依据协议价,矿石价格为协议价(不超过成本加同行业利润)。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各方现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本公司重复投资和节省开支并提高本公司综合效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1.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同意3票,无弃权票和反对票,公司关联董事张相军先生、贾立兴先生、赵能利先生、刘圣刚先生、王善平先生、傅海亭先生对此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稳定经营、防范风险,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交易定价是符合市场原则,交易事项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山东金岭铁矿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委托加工
2006年5月24日,公司与山东金岭铁矿签订《选矿服务协议》,公司向山东金岭铁矿提供铁矿石加工服务,定价参照以下原则确定: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首先参考市场定价;如果适用市场价格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适用成本价加5%的利润率。协议有效限为5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提供劳务
2006年5月24日,公司与山东金岭铁矿签订《运输服务协议》,公司向山东金岭铁矿提供铁矿石加工生产所必须的运输服务,服务定价参照以下原则确定: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首先参考市场定价;如果适用市场价格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适用成本价加5%的利润率。协议有效期限为5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租赁
2006年5月24日,公司与山东金岭铁矿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公司向山东金岭铁矿出租两处房产,一处为矿办公楼(老)面积1,583平方米(房产证号01-1007477),另一处为矿办公楼(新)面积4,201平方米(房产证号01-1008196),租金定价按照房产评估价值除以平均年限(50年)×120%为年租金,每年总租金为85,859.00元,以上房屋租赁期限为20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4、产品销售与采购
与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的铁精粉购销合同依据市场价格;与山东金鼎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矿石收购价格实行协议价,原则上不高于同行业同品位市场价格;与山东金岭铁矿的电力购销依据协议价,主要是从电业局为金岭铁矿代购电力,价格依据购买价;机加工备件依据市场价格。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选矿服务协议》、《运输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和产品销售与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000655行情,股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7日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①、山东金岭铁矿
法定代表人:张相军
注册资本:13,743 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经营范围:主营:铁矿石开采,铁精粉、铜精粉、钴精粉、铸铁的生产、销售、机加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兼营: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
②、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相军
注册资本:7,000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
经营范围:氧化球团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③、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相军
注册资本:1亿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
经营范围:开采铁矿石(许可证范围内);精选铁粉、钴粉、铜粉;球团烧结;铸造件加工;矿山机械及配件销售
2.履约能力分析:山东金岭铁矿2007年全年实现利润总额:2.92亿元,资产总额18.3亿元,利润增长率达到了186.38%,应收账款周转率57.21%,在产量相对稳定,产品价格大幅上升,货款回收及时的情况下,山东金岭铁矿完全有能力支付2008年度的交易款项。上市公司不存在有坏账的风险。
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2007年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03亿元,资产总额7.43亿元,销售收入实现16.56亿元,净资产收益率74.69%,应收账款周转率34.44%,在产量相对稳定,产品价格大幅上升,货款回收及时的情况下,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在2008年度完全有能力支付上市公司的交易款项。上市公司不存在有坏账的风险。
山东金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债权单位,不存在金鼎矿业对上市公司履约能力的问题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08年本公司预计与山东金岭铁矿发生关联交易89182000元,2008年本公司预计与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450000000元,2008年本公司预计与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79646017.70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与关联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铁精粉及机加工备件是执行市场价,电力款实行协议价(成本价),租赁费依据协议价,矿石价格为协议价(不超过成本加同行业利润)。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各方现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实现各方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本公司重复投资和节省开支并提高本公司综合效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1.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同意3票,无弃权票和反对票,公司关联董事张相军先生、贾立兴先生、赵能利先生、刘圣刚先生、王善平先生、傅海亭先生对此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稳定经营、防范风险,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交易定价是符合市场原则,交易事项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山东金岭铁矿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委托加工
2006年5月24日,公司与山东金岭铁矿签订《选矿服务协议》,公司向山东金岭铁矿提供铁矿石加工服务,定价参照以下原则确定: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首先参考市场定价;如果适用市场价格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适用成本价加5%的利润率。协议有效限为5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2、提供劳务
2006年5月24日,公司与山东金岭铁矿签订《运输服务协议》,公司向山东金岭铁矿提供铁矿石加工生产所必须的运输服务,服务定价参照以下原则确定:对某项服务存在国家定价,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首先参考市场定价;如果适用市场价格存在困难或者双方认为难以确定一个公允的市场价,则适用成本价加5%的利润率。协议有效期限为5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3、租赁
2006年5月24日,公司与山东金岭铁矿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公司向山东金岭铁矿出租两处房产,一处为矿办公楼(老)面积1,583平方米(房产证号01-1007477),另一处为矿办公楼(新)面积4,201平方米(房产证号01-1008196),租金定价按照房产评估价值除以平均年限(50年)×120%为年租金,每年总租金为85,859.00元,以上房屋租赁期限为20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4、产品销售与采购
与淄博铁鹰钢铁有限公司的铁精粉购销合同依据市场价格;与山东金鼎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矿石收购价格实行协议价,原则上不高于同行业同品位市场价格;与山东金岭铁矿的电力购销依据协议价,主要是从电业局为金岭铁矿代购电力,价格依据购买价;机加工备件依据市场价格。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选矿服务协议》、《运输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和产品销售与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000655行情,股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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