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等三部委推动校方责任保险
2008年04月16日07:40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徐 涛
作者:徐 涛日前,教育部、财政部、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对各地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提出了基本原则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校园风险管理机制。
《通知》明确了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责任范围、赔偿范围、经费保障和责任限额等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其中,要求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都应投保校方责任保险。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保险所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每年每生不超过5元。《通知》还对教育行政、财政、保险监管、保险公司和学校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提出了基本要求。
据介绍,近年来,全国中小学校园学生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并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日趋严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校方责任保险是对校方依法应付的经济赔偿责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的保险,具有较强的经济补偿功能、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广泛的社会公益性。
保监会有关人士指出,充分利用保险工具处理学校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有利于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解除学校、家长的后顾之忧,有利于推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利于保障广大在校学生的权益,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减轻学校办学负担,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茹珊珊)
热点
推荐
商讯
相关新闻/评论
进入保监会吧
- 04/16 07:36保监会酝酿引入“不可抗辩条款”
- 04/16 07:20保监会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风险管理机制
- 04/15 08:22保监会检查交强险资金运用
- 04/12 16:41粮荒引发危机 保监会力促农险升级
- 04/12 13:31保监会产险部董波:关于我国巨灾保险体制建设的思考
- 04/12 13:18保监会中介部王建:发挥保险中介在社会风险管理中的优势
- 04/12 12:24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建立巨灾风险管理体系 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看过此页的网友也看过了
|
热点新闻
|
热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