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锋任大众保险法律责任人获批

2008年04月11日13:11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保监产险〔2008〕390号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新指定法律责任人的请示》(大众保险〔2008〕53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孙玉锋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鲍书琦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二○○八年四月三日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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