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平安高管千万年薪与交强险盈利有关系?
伴随着《调查请求》见诸报端,3月28日,平安有关负责人在对此事有所了解之后,通过书面形式首先向《中国经济周刊》表达了他们的立场和观点。
平安方面称:“根据相关信息披露准则的要求,平安年报未对具体险种的保费收入和赔付情况作出具体披露。”
平安方面还表示:“具体而言,产险的利润在全集团利润占比较低,仅仅约占公司利润的十分之一,交强险作为公益型强制责任险种,并不以盈利为目的。将交强险与高管年薪两者做牵强的联系,是不科学的。”
对于这样的回复,刘家辉律师显然不能满意。她质疑:“平安说"将交强险与高管年薪两者做牵强的联系是不科学的",这两者之间的联系是牵强的吗?”
她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平安于2007年公布的交强险专题年度报告(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中显示,其保费收入49.15亿,已决赔款4.4亿元,经营费用12.87亿,这其中分摊人力成本及其他费用5.85亿元;从这些数据中可知,交强险分摊了公司的人力成本,所以交强险与高管年薪之间的联系是不可否认的,而不是所谓“牵强”的。
平安方面认为,将交强险这一“敏感”话题与平安高管薪酬联系在一起纯属“炒作”。平安媒体事务负责人陈阳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2007年平安高管的薪酬较高,主要是因为2007年公司利润和股价大幅上升,相应地有奖金和长期奖励的增加。”
对此,刘家辉律师认为:“我在给保监会的信中已经写得很清楚,并没有质疑平安高管年薪超过千万与交强险有因果关系,也没有说他们的薪水全部出自交强险。我们只是想知道,高管的年薪在交强险中分摊了多少?分摊的比例如何?分摊的理由如何?”
截至记者发稿时,平安方面未就“平安的交强险收入中分摊了多少平安高管和员工人力成本及法规上的具体合理合法性”给予答复。
交强险公益性成焦点
在《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就《调查请求》事件采访中了解到,1055位车主及委托律师与平安之间,之所以各执一词,主要原因是双方对此问题的出发点存在明显思考角度上的差异。
律师方面主要关注:交强险作为公益性险种,在其收入中是否分摊了过多的经营成本,特别是分摊了员工工资福利成本,而这种分摊是否造成了交强险暴利,而这种情况的存在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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