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端等人任职于长安责任保险获批

2008年04月07日17:16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保监产险〔2008〕363号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元端、刘智任职资格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张元端、刘智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张元端担任你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刘智担任你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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