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分摊高收入 平安高管高薪卷入交强险风波
2008年04月07日09:03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对此,刘家辉律师认为:“我在给保监会的信中已经写得很清楚,并没有质疑平安高管年薪超过千万与交强险有因果关系,也没有说他们的薪水全部出自交强险。我们只是想知道,高管的年薪在交强险中分摊了多少?分摊的比例如何?分摊的理由如何?”
截至记者发稿时,平安方面未就“平安的交强险收入中分摊了多少平安高管和员工人力成本及法规上的具体合理合法性”给予答复。
交强险公益性成焦点
在《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就《调查请求》事件采访中了解到,1055位车主及委托律师与平安之间,之所以各执一词,主要原因是双方对此问题的出发点存在明显思考角度上的差异。
律师方面主要关注:交强险作为公益性险种,在其收入中是否分摊了过多的经营成本,特别是分摊了员工工资福利成本,而这种分摊是否造成了交强险暴利,而这种情况的存在是否“合理”。
平安方面则主要关注:无论是寿险还是产险,平安高管的薪酬制度都是“合法”的,且在程序上不存在瑕疵,因此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别的险种是否是暴利,是否存在设计上不合理,平安都不会因此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交强险费率均是由国际会计师审计确认的,”陈阳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而平安高管的薪酬形成和批准,遵循严格的程序。平安高管的薪酬是聘请国际著名的薪酬顾问机构,参照国际和国内的行业水平制定的,要经过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批准,执行董事的薪酬还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整个流程是非常严谨的。”
对此,刘家辉律师的看法却不同:平安其他赢利性险种的高收益无可厚非,但交强险有其特殊性,属于公益性的产险,成本分摊不是平安自己说合理就真的合理了。
她表示:“我们请求保监会履行职责对此进行调查,就是因为交强险的强制性公益性,分摊也需要考虑其公益性要求,应按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分摊人力成本,而不能随意分摊。”
刘家辉律师还举例告诉记者,平安交强险的成本分摊方式在行业内也属不合理。“根据保监会去年年底公布的数据,我们以中国人保交强险年报(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作对比,人保公司分摊的共同费用为15.72亿,专属费用为35.84亿,共同费用只占专属费用的43.88%;但是平安保险公司分摊的共同费用6.33亿,专属费用为6.54亿,两项费用几乎持平,这已经可以说明,平安分摊的共同费用比例太高了。”
截至发稿前,保监会对该事件还未有评论和答复。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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