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隐藏在保险股年报里的四大核心业务价值

2008年04月07日07:59  来源: 理财周报    作者:蔡嵩婷


  另一个重要指标现金流。大量流出并不一定代表保险公司资金流动性受到考验。例如去年中国人寿(601628行情,股吧)遇到了其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集中满期给付,年内支付满期保险金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给付总件数约250万件,财务上表现为现金大量流出,但是由于满期意味着保险公司的职责已经完成,不再担负赔偿、给付的压力,而且这种给付资金一般会在前期预提,所以对于其当期利润实现和内含价值没有任何影响。

  亏损不代表业绩差

  亏损,这是所有公司最尴尬的结果,尤其是主营业务亏损,对于任何公司而言都是一个警示信号。但是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出现亏损却不一定是坏事,而且是平常事。

  “所有的保险产品,无论是趸缴型还是期缴型,都是前期亏损、后期盈利的。”首创安泰精算部经理章晖告诉记者。

  在客户交纳第一期保费后保单生效,此时保险公司为这张保单付出的主要成本均已发生,一般包括代理渠道(代理人或银行)的佣金、后台运营成本、保单管理费,以及从保费中提取的赔付准备金。

  如果是期缴型产品,第一期的保费根本无法覆盖这些费用,甚至在接下来的两到三年中,这份保单仍然处于亏损状态,这种亏损都必须记入当年损益。随着时间的推移,之后每年交纳的保费需要扣除的成本越来越少,相应保险公司记入利润的钱就增多了,单个产品的盈利状况就会改善。也就是说,期缴新业务做得越多,亏损也就越多。

  实际上保险公司每年都是依靠老保单的收益来填补新保单业务的亏损。一边是资产质量,一边是业务规模,这两者之间的比例正是保险公司需要平衡的。

  而趸缴型产品虽然一次性交纳保费,且这部分保费基本可以覆盖前期成本,但是保险公司仍然会通过“提取准备金”的方式递延利润。这样最终的结果还是前期亏损,后期盈利。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因为新契约增长较快,必然会对当年寿险业务的利润带来一定负面影响。所以,单纯的“寿险业务利润”并不能客观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

  投资也属于主营业务

  对许多企业而言,投资活动并不属于主营业务,在判断一个公司经营情况时,必须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带来的利润。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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