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人寿筹建陕西分公司获批
2008年04月03日15:14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保监寿险〔2008〕340号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陕西、湖北、山西三省设立分公司的请示》(民寿发〔2008〕2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三、该分公司筹建就绪,你公司须向陕西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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