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市场发展报告(2008)》(连载一)
(五)保险监管不断完善。保监会着力于防范风险和维护市场稳定运行,大力加强防范风险的制度建设和落实,在建设中国特色保险监管体系方面迈出了新步伐。一是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组建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研究制定新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二是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初步建立起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框架。三是加强现场检查。全年依法对813个保险机构实施行政处罚,责令撤换高管人员102人,责令停止新业务56项,吊销许可证12项。四是监管基础不断夯实。加强了统计工作,建立“全科目、大集中、全口径、分币种”的保险统计制度体系,完善信息报送网络,逐步建立行业标准,搭建发展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保险业在2007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保险业起步比较晚,发展的基础比较薄弱,保险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保险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保险覆盖面不宽,保险功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产业链条关联度较低。二是保险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尚需提高。保险市场规模还比较小,保险资产在金融体系中所占的比重较低,在宏观金融调控中作用和功能发挥得不明显。三是业务粗放经营仍然是影响行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四是保险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还需加强。
三、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发展总结
十六大以来,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防范风险为主线,以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根本目的,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夯实发展基础,破解发展难题,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一是行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十六大以来保险业保持年均18.2%的增长速度,2007年全国保费收入是2002年的2.3倍。行业实力明显增强,截止2007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2.9万亿元,是2002年的4.5倍。二是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现代保险企业制度基本建立,目前,有6家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多家公司实现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了股权结构。三是对外开放呈现新局面。2004年12月11日入世过渡期结束,保险业进入全面对外开放时期,基本形成了中外资公司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市场格局。至2007年底,已有15个国家和地区的43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134个营业机构。四是保险监管形成新体系。初步建立了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公司治理结构三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建立了以公司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防范风险的五道防线,不断完善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五是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5年来保险业累计赔款与给付7400多亿元,特别是在一些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及时支付赔款,促进了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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