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诚财险筹建江西分获保监会批复

2008年04月01日14:30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保监产险〔2008〕323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的请示》(永总字〔2007〕46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二、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江西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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