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规范市场秩序 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2008年03月29日08:50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徐涛

  近日,中国保监会召开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会议,部署2008年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强调,必须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会议上指出,必须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着力加大对重点业务领域的非理性价格竞争、挪用侵占保费、欺诈误导和贴费打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后续监管力度。同时,更加注重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完善监管制度为核心的、促进和保障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以制度管理市场秩序的监管工作目标。

  据了解,此次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保监会机关和各保监局将进一步强化分工协作,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分为三个阶段实施:3月底之前为准备阶段,4-10月为实施阶段,11月为总结阶段。

  周延礼强调,此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必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抓住消费者反映集中、影响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抓到底,查深查透。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时效性,做到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同时,深入查找产生违法违规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制度性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思路和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周延礼特别指出,此次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必须坚持整顿规范和制度建设并重的原则。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保监会将加强对风险源的研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认真查找产生违法违规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制度性因素,着眼于监管规章制度建设,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不断健全保险法规和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强化现场检查、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

  周延礼要求,对于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方面没有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要严格界定责任归属,按照权责对应、教育与惩诫相结合的原则,实施监管问责。

(责任编辑:和讯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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