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立保险调解委员会

2008年03月26日03:42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晓平
  25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北京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即日起,购买了保险的消费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遇到争议时,除仲裁和法院诉讼之外,将多一个解决纠纷的渠道——只要符合“申请调解的当事人为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公司,有具体调解请求及事实、理由,不涉及保险精算标准和生命表,未申请仲裁或提出诉讼的”等条件,均可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委员会承诺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消费者不需为此承担任何费用。

  据悉,为保证调解协议得到有效执行,调解委员会成立当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还组织近60家保险公司的代表,签订了《北京保险合同纠纷调解自律公约》。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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