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要求国际航班预报乘客信息

2008年03月26日01:50  来源: 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郭莹陈子健)从5月1日起,国际航空公司在航班抵达我国入境口岸前,要提前通报载运旅客、机组人员的信息,如果没在规定时限内预报,或者预报错误,将会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次要求航空公司进行相关信息预报。

  昨日,公安部、民航总局联合发布了《国际航班载运人员信息预报实施办法》。首次要求国际航班的航空公司完整、准确、及时地向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预报载运的旅客、机组人员信息。预报信息的内容包括:航班载运旅客和机组人员的姓名、国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证件号码、护照证件有效期截止日期、人员类别。

  根据航程时间,入境航班航程在2小时以上的,航空公司应当在航班抵达入境口岸的1个半小时前预报信息;航程不足两小时的,航空公司应当在航班抵达入境口岸的40钟前预报信息。

  航空公司未按规定预报信息的,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航空公司依法予以处罚。预报单个航班旅客、机组人员信息不准确数量不超过10人的,处1万元罚款。预报单个航班旅客、机组人员信息不准确数量超过10人的,每多错报1人,增加1000元罚款,但罚款总额不超过3万元。航空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预报信息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合并执行总额不超过3万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说,此前我国并没有要求航班入境须提前通报信息的规定。目前国际上美国、加拿大早已开始实行相关措施,近期日本和韩国也已开始实行。现在该办法的适时出台,主要是为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奥运安全,便利国际航班及搭乘国际航班的人员入境、出境所做出的。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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