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元意外险存在理赔漏洞

2008年03月19日10:18  来源: 解放网-解放日报  


  上述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在回答记者问讯时表示:自与长途客车售票点合作销售这一保险以来,还未进行过理赔。

  保险公司:难得糊涂

  既然在理赔环节上存在隐患,保险公司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沪上一家寿险公司团险负责人表示,大部分售票点销售的长途车意外险时已经实行电子出单。不过有别于完整记载了被保险人信息的航意险的电子出单,长途车意外险的电子出单只是在车票上做了标记。即如果乘客在购票的同时购买了意外险,车票上就会标明车资含保险费。同时,电脑系统售出的保单上则记录了售票点、出票人、日期、车次等与车票一一对应的信息。

  虽然有所改进,但是实际上这一保险仍然是笔糊涂账,缺乏必要的保险信息。保险公司为什么不把这笔账算清楚了呢?业内人士表示:“糊涂账保险公司好赚钱”。这不,每年仅仅春运期间,全国公路客运量就接近20亿人次,就算只有一半的人购买了这个意外险,保险公司也有20亿元的可观收入。而且出了事故还不定要赔得出去,或者与长途客运站约定按照一定比例赔付,总之是只赚不亏,保险公司当然愿意接受这笔糊涂账。

  理赔如此没有底,是否可以不购买这一保险?按说意外险不属于强制保险,可是实际情况却是另一番景象。虽然在长途客运总站等售票窗口都标注了“保险自愿”等字样,售票员在销售过程中并不征求旅客意见,一律在售票时搭售一张2元的意外险。当记者买到同样的车票,要求退掉2元保险时,却被告知车票上已经标注好票资含有保险费,无法退换。

  对此做法,记者在现场随机询问了一些旅客:是否自愿购买2元意外险?不少旅客都说:春运车票那么紧张,能买到就不错了,谁还敢问个明白。再说,许多人排队都在等着买票,没空纠缠这2元钱,只好让保险公司“割肉”了。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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