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静任合众人寿法律责任人获保监会批复

2008年03月14日11:01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保监寿险〔2008〕232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徐静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合保发〔2008〕6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徐静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丘远良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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