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寿险联动 人保冲刺上市业绩

2008年03月14日04:05  来源: 财经时报  


  人保将产寿险联动作为发展保险“集团军”的利器

  人保集团在财险方面的实力无人能敌,但将来如果要实现整体上市,财险、寿险业务必须相得益彰。

  因此,在原有以财险业务为主营特色的人保集团战略布局中,发展寿险业务不仅是整体上市的关键一步,也是打造其独特投资价值的一枚重要棋子。

  2007年,人保、国寿等几家保险集团获批开展旗下产寿险子公司相互代理业务。

  《财经时报》从有关渠道了解到,身为人保集团副总裁和人保寿险总裁的李良温正在力推产寿险互动业务,希望通过寿险业务的超常规发展为集团整体回归增添砝码。

  产寿联动

  2007年,保监会解禁产寿险交叉销售限制,平安、国寿、人保、太保等同时拥有产寿险公司的保险集团,纷纷试水产寿险交叉销售。

  有业内人士认为,交叉销售一般有两个基本条件,即不同产品需具有互补性,二是不同产品需有相同的目标客户。

  由于产、寿险在保险责任与保障对象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可以利用相互的资源和渠道,为客户提供不同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在产品方面,分散型财险产品和简易型人身险产品比较适合进行交叉销售。

  通过交叉销售,可利用各自网点优势,节约成本,实现共赢。此外,还有利于增强客户忠诚度。有关调查显示,购买两种产品的客户的流失率是55%,如拥有4个或更多产品的流失率则近乎零。

  在几大保险集团中,虽然人保的产寿联动起步最晚,但它具有其他公司无法比拟的先天优势,渠道、人员、财力各方面的支持,是孕育人保集团“巨婴”的先决条件。

  中国人保集团总裁吴焰提出跨越式发展和规模化效益的要求。“三零四平五盈利”,是吴焰对2005年成立的人保寿险的盈利要求,即到第五年(2011年)末,人保寿险保费收入突破600亿元,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

  目前,人保财险和人保寿险互相代销财险产品和寿险产品,已被业内视为“一个客户、多种产品和服务”新型营销模式,而这种模式将会被人保寿险视为启动业务的杠杆。

  借兵财险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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