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繁保险迷人眼 陷阱几何细掂量

2008年03月13日07:56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蕾


  实际收益与此前承诺不符,忽略免责条款无奈遭拒赔,隐瞒病史导致索赔无门……随着“3·15”的临近,本报结合三个常见的保险投诉案例进行解读,提醒消费者避免保险消费中的诸多陷阱。

  陷阱一:收益率被“放大”

  风险指数:★★★★★

  案例分析:近两年来,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开始走俏,殊不知,其中陷阱重重。去年年底时,在银行工作人员反复游说后,原本去办理转存的林女士,买了一份与股市紧密挂钩的投连险。“银行的人告诉我,这个产品每年能保障一定的投资收益率。”去年一波牛市行情确实让林女士获利颇丰,然而,年初以来,受累大盘调整,投连险的账户收益直线大跌,林女士才发现实际收益与当初承诺并不相符。

  见招拆招:一些保险代理人及代理机构(银行、邮局等)在推销保险产品时,往往将保险与银行储蓄产品作简单对比,片面夸大保险投资功能,并承诺“每年有不低于百分之几的收益率”。

  其实,除万能险外,投连险、分红险两种新型保险理财产品都不保证收益率,实际收益水平并不是固定的。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这类保险产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投保特别提示书,并且还要明白保险的主要功能仍在于保障而不是投资,要理性看待保险与储蓄的区别。

  陷阱二:免责条款遭“隐身”

  风险指数:★★★★

  案例分析:很多保险纠纷都因免责条款而起。余小姐近日投诉某保险公司,事由是代理人在向她推销保险时隐瞒免责条款,导致其索赔无门。保险公司辩解称,产品条款中已对免责条款加以明示,余小姐既然已在保险合同上签字,就表示她已经仔细阅读过条款全文,责任并不在保险公司。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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