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诚财险筹建宁波分获保监会批复

2008年03月07日10:42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保监产险〔2008〕219号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宁波分公司的请示》(安保文〔2007〕16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宁波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茹珊珊)

 

[发表评论] [复制链接] [收藏此文] [我要提问] [打印]

我来说两句
谁在说
用户名: 密码:   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热点
商讯
热点新闻
热门评论
热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