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保:今年将进入银行和证券领域
2008年03月05日09:23
来源: 金融时报
作者:张兰
作者:张兰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总裁吴焰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中国人保今年将在继续加强保险主业发展的同时,实质性地进入银行板块和证券领域。“相信凭借中国人保强大的品牌效应和经营实力,一定会有令人非常满意的"联姻"产生。”对于新领域的合作,吴焰显然非常乐观。
据了解,尽管我国在法律层面仍然明文禁止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间的混业经营,但目前金融监管机构制定的一些部门规章中已对分业经营问题有所突破,而且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投资在实践中也屡见不鲜。
吴焰指出,金融混业经营已经是大势所趋,但由于目前的混业经营实践实质上仍有违反法律的明文规定,并且只停留在部门规章层面,甚至部门规章也未作规定而仅由监管机构特批,导致具体操作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实际上已经妨碍了我国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等金融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做大做强,难以与国际金融集团开展竞争。他说,“鉴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混业经营的趋势和当前实践,建议统一对《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扫除关于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法律障碍。同时着手研究起草关于金融混业经营及其监管的法律,为促进金融混业经营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据了解,尽管我国在法律层面仍然明文禁止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间的混业经营,但目前金融监管机构制定的一些部门规章中已对分业经营问题有所突破,而且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投资在实践中也屡见不鲜。
吴焰指出,金融混业经营已经是大势所趋,但由于目前的混业经营实践实质上仍有违反法律的明文规定,并且只停留在部门规章层面,甚至部门规章也未作规定而仅由监管机构特批,导致具体操作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实际上已经妨碍了我国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等金融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做大做强,难以与国际金融集团开展竞争。他说,“鉴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混业经营的趋势和当前实践,建议统一对《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扫除关于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法律障碍。同时着手研究起草关于金融混业经营及其监管的法律,为促进金融混业经营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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