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京生:建立巨灾保险制 再保险业责无旁贷

2008年03月04日07:55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张泰欣


  ——专访新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再集团董事长刘京生

  一场横扫我国南方的极为罕见的低温、雨雪与冰冻灾害,将触目惊心的“巨灾”与安稳和谐的“保险”这两个名词再次紧密搭配。“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再保险业责无旁贷。”新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京生日前在接受专访时表示,目前需要大力扶持农业再保险业的发展,实现农业风险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创新。

  建立长效机制

  发生在今年初的雨雪冰冻灾害给我国经济生产造成了巨大影响,尽管保险业积极主动赔付,但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仍然很低,在直接经济损失中占比尚不足1.1%,远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保险的覆盖面很低,尤其是与社会对保险的巨大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针对这种情况,刘京生介绍,这亟须建立完善的巨灾保障机制。他认为该机制应分为三个层次,即政府的基础应急机制、保险行业的补偿机制与慈善等民间救助。政府应急一般在快速反应层面,补偿最大的应该是第二层的保险补偿,民间救助只是起到补充的作用。

  然而,我国巨灾保障机制的现状却是政府应急为先,民间救助为主,保险赔偿最为落后。刘京生认为,我国在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方面已有长时期的理论研究,政府在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些共识;多家保险公司也已积累了不少开拓巨灾保险业务的经验;国外比较成熟的巨灾保险制度已经被介绍给中国的保险业,因此,在我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适逢其时。

  政府应多方位支持


(责任编辑:茹珊珊)

 

[发表评论] [复制链接] [收藏此文] [我要提问] [打印]

我来说两句
谁在说
用户名: 密码:   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热点
商讯
热点新闻
热门评论
热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