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汽车险免赔细则 车主练就“火眼金睛”
很多车友在签署保险合同时会因为条款繁多、内容复杂而在并未细读保险合同的情况下就贸然签字,导致事后理赔时投保双方发生纠纷。尤其是赔率以及免赔事项等条款混于一般条款中,致使投保人难于辨识,常在事后引起理赔纷争。有很多这方面的例子都提醒着车主,为避免日后扯皮,签订保险合同时,免赔细则一定要看清。
免赔条款
车主签约要看清
日前,杨先生停在马路边的车被撞了,在找不到肇事司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称只能赔偿杨先生70%的损失。事后杨先生表示,由于保险公司免赔条款不明显,自己对30%的绝对免赔细则并不知情,但因为当初自己并未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就签字,也只能自认倒楣了。同时杨先生指出,希望今后保险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主动提醒客户注意阅读涉及免赔等相关条款。
有法律专家指出,我国《保险法》只在形式上对责任免除条款进行了规定,并未在内容上作出具体规定。记者发现,很多车主和杨先生有同样的想法,认为只要是合同条款就应该发生法律效力,既然条款里有这样的免赔规定,也就只能认命。专家认为,很多保险公司在设计保险条款时对消费者失去公平性。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另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均无效。
但目前认定某一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是否合理、公平并非易事,而且很难找到具体的标准和尺度。只能在实际案例中,由法官根据真实情况,了解当事人的意图,并结合其他条件,来判定某一具体的责任免除条款是否合理、公平,是否可以被适用。所以投保人事前仔细阅读并分析免赔条款是避免损失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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