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坠楼身亡留40万欠款 险商替死者还房贷

2008年02月14日08:55  来源: 解放网-新闻晚报    作者:王凤梅 吴艳燕


  倪某向银行贷款买房,不料两个月后坠楼身亡。为追索尚未归还的大笔借款,银行将此前与倪某签订“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市二中院对这起保险合同赔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保险公司向银行支付倪某身前留下的借款余额403051.81元。

  贷款后坠亡

  2004年10月,倪某向银行贷款40.4万元购买位于本市海潮路的一处二手房,并以该房屋的所有权为抵押向银行作还款担保。

  倪某与保险公司签订“个人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倪某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银行抵押还贷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或部分还贷责任,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死亡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还贷责任。

  合同还特别约定贷款银行为该保险合同的第一受益人。

  12月22日,倪某在海潮路的房屋内坠楼身亡。就倪某的死因,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排除他杀可能。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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