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保险筹建湖南分获保监会批复

2008年02月03日11:39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保监产险〔2008〕81号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请示》(民保中报〔2007〕10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湖南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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