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监局论证个人延税型年金 力推区域试点

2008年01月29日07:50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曹咏


  在刚刚结束的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称,保险公司要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新型个人养老保障产品,争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运营机制的论证报告于去年9月正式完成,上海有望成为此机制在国内的首个试点城市。

  目前,上海保监局正会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和相关养老保险公司进行政策研究,但由于这项政策涉及税务等多个部门,正式出台还需要一段时间。

  与传统型养老金不同的是,购买“延税型”年金保险的个人,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列支保费,而个人所得税可累计至年金领取时再缴纳。沪上一些寿险公司均表示,个人延税型年金保险一旦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并刺激消费者购买养老保险,对目前保险市场是一个极大利好。

  与企业年金相比,由于个人缴费在一定限额内可获得税收优惠,个人延税性年金保险对于市场有更大的吸引力。太平人寿相关负责人称,今年3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起将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该险种对于中等收入水平的阶层吸引力最大。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副教授韩晓琴认为,延税型养老保险往往采取的“缴费时免税,给付时征税”的方式,虽然可能会牺牲政府当前财政收入,但可以解决长远的国民养老财政负担,对国家未来的财政收入有递增效应。

  借鉴401K计划

  上海保监局介绍,这一项目的论证启动,将借鉴美国的401K特殊个人养老年金计划。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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