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范和完善新车保险服务中心的思考

2008年01月22日14:27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自2000年西安市首开先河以来,新车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新车中心”)在全国已呈逐步推广之势,成为保险行业颇具争议的热点问题,对它的法律地位、运作模式和功能作用等,社会各界褒贬不一。为全面掌握新车中心的运行与管理情况,湖南保监局对全省已运行的9个地市的新车中心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调研。

  一、新车中心的运行情

  (一)总体运行情况。自2005年1月长沙新车中心成立以来,到目前为止,湖南省已陆续在长沙、湘潭、衡阳、益阳、常德、怀化、湘西、娄底、郴州9个地市成立了新车中心。截至2007年9月底,各地新车中心已累计承保新车19.09万台,实现保费收入6.87亿元。各地新车中心成立后,认真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协调内外关系,努力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在规范车险市场、做大做强车险业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方便了客户投保新车保险。新车中心是落实公安部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的配套举措,把保险服务和其他行业的服务融合在一起,形成了有特色的一站式服务,为投保人提供了快速便捷的保险服务。

  2、降低了成员公司的运营成本,遏制了保费资源的流失。新车中心按照远低于市场水平的比例向成员公司提取手续费,为产险公司扭亏增盈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以长沙为例,新车中心从成立到今年9月末,已累计为成员公司节约手续费开支9000余万元。同时,新车中心通过集中承保规避了新车业务的随意打折、违规降费,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保费资源的流失。

  3、加强了对新车保险业务的自律。以较早成立新车中心的长沙、湘潭、益阳、衡阳为例,四地新车中心通过稽查,对违约成员单位已累计罚款300余万元,对维护新车保险业务的市场秩序,促进车险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提升保险行业协会的地位,发挥了积极作用。总体来看,湖南省的新车中心和新车保险业务发展是比较稳定和健康的。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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