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委保险投诉同比上升32%

2008年01月16日09:44  来源: 解放网-解放日报    作者:赵皎黎


  保险合同、误导和服务为投诉重点

  消费者风险保障和投资理财意识的增强促进了近年来保险业的蓬勃发展,随之而来的涉及保险的投诉也呈现出上升趋势。据统计,2007年1-11月,上海市消保委共受理保险类消费投诉440件,较上年同期受理的333件投诉,同比上升了约32%。收到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保险合同、误导和服务等方面。

  保险合同语言晦涩,缺乏透明度

  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条款大多由保险公司单方面制定,往往代表着经营者的利益,对消费者有失公平。消费者普遍反映,这些所谓“与国际接轨”的保险合同内容冗长繁琐、复杂难懂。而且部分条款摸棱两可,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很难对每个条款逐一弄清,有的消费者就干脆不看了,只听保险代理人的介绍,签字付款了事,这便为日后的索赔、退保带来隐患。

  徐先生在2004年申请放贷时购买了房贷险。2005年徐先生提前部分归还16万,2007年7月他听说提前还款可以退还部分保费,随即便向保险公司提出此项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他提前还款16万退还了保费。徐先生十分不解:为什么当初签订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告知提前还款可以退还部分保费?虽然2005年只提前还款了16万,但是到2007年7月总共已归还了25万,为什么还是只按照提前还款的16万退还保费?徐先生认为保费退还计算有误,在与保险公司交涉未果后投诉至消保委。

  然而在调查调解的过程中,保险公司辩称按照规定只有提前全部还清贷款才可退还保费,现在的处理已经是最利于徐先生了。听了保险公司的解释,徐先生这才仔细查看了他当初签订的保险合同,发现确实有此规定,只好怪自己当初没看清合同就签了字,不得不放弃投诉了。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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