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强险2月降费 财产损失需商业车险补
2008年01月15日10:27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杨珂
作者:杨珂从下月起,私家车购买交强险的保费将由1050元降至950元,总赔偿限额也从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记者了解到,调整后的费率方案可以使得绝大多数的死亡伤残事故得到完全赔偿。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在财产损失部分,交强险的保额还是比较低,仍然需要商业车险来补充。
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嘉瑜介绍,本次新费率方案重点考虑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提高,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记者了解到,这主要是考虑到从交强险保障的针对性而言,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负担是各项损失中最大的,也是广大车主和事故受害人承受压力最大的,需要重点解决。根据初步测算,限额提高到11万元后,将可以使90%以上涉及死亡伤残的事故在限额内得到完全赔偿。
“需要指出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有专门的法律解释,最高赔偿可以达到30万。所以,很大一部分损失仍需要通过商业三者险补充或者事故当事人自担。”刘嘉瑜说。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车主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调高至12.2万后,将会考虑减少商业三者险的保额,有的车主则表示不再投保商业三者险。对此,刘嘉瑜提醒,交强险12.2万的责任限额中,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如果车主只投保交强险,而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一旦发生比较严重的两车相撞事故,2000元的赔偿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只能由车主自掏腰包,而生活中,物损事故的发生率远高于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率。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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