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香港商标“保卫战”二审告捷

2008年01月15日07:35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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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扰中国平安(601318行情,股吧)多年的香港商标纠纷案,日前终于传来了二审判决的消息。中国平安昨日对外发布消息称,根据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于1月11日对“平安”商标案做出的二审判决,中国平安胜诉,赢得在香港持有“平安”、“Ping An”两商标的合法使用权。

  中国平安在这起商标案上的经历,为意欲“走出去”、却仍没有商标保护意识的国内保险公司,上了一堂风险教育课。

  平安商标案纠纷始末

  与中国平安发生商标权纠纷的是一家香港本地小型证券公司——香港平安证券有限公司(非中国平安所属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平安证券”)。据中国平安提供的资料显示,香港平安证券成立于1970年,原名为平安股票。2003年,平安股票易名为“平安证券”,英文名称由广东话拼音“Ping On”,转为普通话拼音的“Ping An”,与中国平安英文名称一样。

  2004年7月9日,香港平安证券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申请注册上述两个商标。由于两个商标已由中国平安于2003年8月30日注册在先,并于次年6月30日正常完成了全部的注册程序,彼时自认为已使用“平安”品牌在先的香港平安证券遂提起诉讼。

  一个使用在先,一个注册在前。2006年8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依据“使用在先”原则,判决中国平安败诉,香港平安证券拥有“Ping An”及“平安”两商标的使用权。一审判决的结果,令中国平安多少有些失望,申请上诉亦在市场意料之中。

    □ 保险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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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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