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再保险数据交换规范》行业标准
2008年01月14日10:35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保监发〔2007〕132号
各保监局,保监会机关各部门,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保标委)制定了《再保险数据交换规范》(标准编号为JR/T0036-2007),并通过了审查,按照《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保监会统计信息部联系人:李伟华
电话:010-66286109
传真:010-66288109
保标委秘书处联系人:张弘、张炎
电话:010-65679867,65677288-302
传真:010-65671609
电子邮件:biaozhun@iachina.cn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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