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获准入股保险公司

2008年01月14日07:32  来源: 东方早报  


  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在制度上获得重大突破。据悉,国务院日前已批准了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上报的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问题的请示文件(下称“160号”文)。“160号”文原则同意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试点范围为三至四家银行,但对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股份比例范围等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据《财经》网络版报道,与先前银行方面提请的投资、设立保险公司的要求所不同,“160号”文件只是申请对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予以准许,而“设立”,即银行投资新设保险公司则不在这一文件的许可范围内。

  根据现行的《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的规定,金融业应遵循分业经营原则。“获得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法律许可,这是制度上的重大突破。下一步还是要以具体的投资案例来推动规则的明晰化。”知情人士分析称。

  近两年来,商业银行一直力图实现综合经营的常规化,但相关业务始终被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除了首限于现行的《商业银行法》外,在综合经营的如潮呼声中,银行监管部门是有意识地踩了刹车。


(责任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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