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交强险下月起降价100元
作者:杜琴庆保监会称,该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其中,对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对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也就是说,自下月起,旧交强险保单持有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将自动“切换”为新的12.2万元责任限额,从而享受交强险的“让利”。
无责赔付总额增加100元
昨天发布的新版交强险在无责赔付方面的规定变化不大。新交强险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改为1.21万元,与现行的1.2万元相比变化甚微。
其中,导致死亡的无责赔付上限由现行的1万元提高到1.1万元,但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现行1600元下降至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则由现行400元下调至100元。在交通事故中,车主无责任情况下是否进行赔付,是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不同点之一。按规定,交强险遵循无过错原则,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则只有有责赔付。之前有听证代表要求,下调甚至取消交强险中的无责赔付条款,尤其是财产损失赔付。
新版商业险将同步上市
交强险此次降低费率并大幅度提升保额,尽管可以平息公众对其暴利质疑的不满,但有市场人士指出,这可能将对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产生“挤出效应”。
“既然交强险是强制投保且保监会将保额提高,16种车型费率又会普降百元,很多车主投保过程中会认为商业第三者险就可以少保。”上海一家财险公司车险部人士表示,对于车主来说,原来交强险只有6万元保额,若对第三者造成生命事故,6万元不足以弥补过失,因此再购买10万元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补充;而如今交强险在保费下调、保额提升一倍的新况下,商业第三险对车主的吸引力或将下降,更有甚者索性只买交强险。
对此,保监会之前曾表示,将指导保险行业尽快完成交强险相配套的商业三责险产品的改造和审批工作。新版商业险将与新版交强险同步上市。
无责赔付比较(单位元)
老交强险 新交强险
死亡赔付 10000 11000
医疗费用 1600 1000
财产损失 400 100
合计 12000 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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