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交强险总赔偿限额12.2万元

2008年01月12日08:53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晓平


  

  经过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听证会的讨论,保监会昨日公布了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方案将于2月1日起实行 资料图

  中国保监会公布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

  11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了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批准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上报的交强险费率方案。新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将于2月1日零时起实行。

  从今年2月1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总责任限额将正式从现行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将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将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

  保监会于2007年12月14日举行了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听证会,充分听取了社会各方面对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费率调整方案的意见。

  据悉,新版交强险的“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将由现行400元调低至100元,无责财产赔付同时将简化索赔手续。新版交强险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8000元上调至1万元。自2月起,交强险42个车型中将有16个车型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5%至39%不等,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降费,降费平均幅度10%左右。


(责任编辑:刘春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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