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争议险种:重疾险出新规 交强险办听证
作者:孙欣过去的一年,受到大众和媒体热烈争议的险种不在少数。所谓“保死不保病”的重疾险还未走出人们视线,“400亿元暴利”的交强险又引起一片哗然。然而,正是在争议声的相伴下,2007年的保险市场开始向逐步规范的目标前进。
一年的事实表明,讨论与质疑,恰是市场日益发展与成熟的标志。人们从不了解保险到开始质疑某些险种,是因为保险与人们的生活联系日益密切;而监管部门也积极应对这些质疑,拿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消除质疑,让保险以更加透明、规范的形态展现在人们面前。
重疾险:新规出台止风波
重疾险风波由来已久,早在2005年12月,一篇“在中国千万不要买保险”的网络文章开启了重疾险争论的先河。2006年1月,深圳6名消费者的集体诉讼,更将这一风波推向了高潮。
于是,消费者不禁疑问:重疾险是否真的“保死不保病”呢?在风波出现后,保监会迅速作出回应,指出这一说法不准确。据相关部门的理赔数据,自各公司推出重疾险到新规出台前,有9成的理赔是依然生存的重疾患者。
太平洋人寿上海分公司个险部经理仲崇山认为,消费者之所以对重疾险存在“保死不保病”的质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重疾发生后,存活率较低,所以容易被误解为只有死亡了才能获得赔偿。而且,重疾险中对每个承保病情的界定,是考虑到发病率、理赔额度等多种因素制定出来的,消费者平时印象中的大病不一定符合重疾条件。
就在保监会作出回应后2个月,“重疾定义制定办公室”成立,重疾险改革进入了实质性阶段。经过了一年多的酝酿,2007年8月1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正式实施,标志着颇受争议的重疾险进入了首个“标准化”时代。
新规的实施,无疑给了保险公司一次正面展示的机会。不少保险公司在新老保单的衔接上,都表示以“有利于投保人”为原则,从宽处理老保单的理赔问题。太平洋人寿、信诚等更拿出“提前给付”的杀手锏,减少消费者对重疾险“不保病”的误解。如太平洋人寿的“万全人生”重疾险就有保额50%和30%两种提前给付。
|
热点新闻
|
热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