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人寿修改公司章程获保监会批复

2008年01月02日10:39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保监国际〔2007〕1614号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章程变更的请示》(中英人寿〔2007〕1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章程第1.1条修改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和英杰华保险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于2002年9月25日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合资合同”)成立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合资公司”)。”

  二、批准你公司章程第3条相关部分修改为:

  (a)甲方:

  名称: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7-13楼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1000119(4-2)

  法定代表人姓名:宁高宁

  职务:董事长”

  三、批准你公司章程第6.1条修改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十四亿元人民币(RMB1400,000,000)。”

  四、批准你公司章程第6.2.1条修改为:“甲方向合资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七亿元人民币(RMB700,000,000),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50%)。”

  五、批准你公司章程第6.2.2条修改为:“乙方向合资公司认缴的出资额为七亿元人民币(RMB700,000,000),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50%)。”

  六、批准你公司章程第15.3.1条相关部分修改为:

  “如发送给甲方,致: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7-13楼”

  请你公司据此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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