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可能变脸:轿车费用降9.5%保额增1倍
作者:蔡嵩婷12月14日下午,国内首场金融听证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中国保监会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关于上报交强险费率的方案的请示》听取了各方意见。
在此次听证会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陈东辉介绍了交强险费率的调整方案,主要涉及责认限额的上调和基础费率的下调两大部分内容。与会各界对于交强险的费率变化、责认分项限额、交强险盈利情况等多个问题进行了讨论。但最终的调整方案还将综合听证会上的各方意见后得出。预计最快2008年二季度开始实施。
责任限额升 基础费率降
责任限额的提高以及交强险基础费率的降低是本次听证会上最大的两个变化点。
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赔付限额比例从现行的20%降低到10%,分别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元。
在新的责任限额方案下,此次调整方案中拟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据测算,目前的车主中,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其中与家庭联系最为密切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础费率下调9.5%,下调后的保费为950元。如果投保人的行车安全记录良好,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次年可以享受10%的优惠,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则最终只需要支出665元,获得12万元的风险保障,相当于在现行的1050元的基础上,获得了36.7%的优惠。同时,另一种家庭自用率较高的中小排量摩托车的基础保费也下调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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