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人寿筹建天津分获保监会批复

2007年12月26日10:39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保监国际〔2007〕1600号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天津分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天津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须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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