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工龄不归零”重要依据

2007年12月25日09:31  来源: 信息时报  

  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表示,针对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之前,合同期满即不再与工龄已满或将满10年的老员工签约,在相关配套细则未出台前,工会接到投诉后,经调查属实会要求单位纠正,必要时还将联合劳动部门一起行动。

  对于部分企业明显是为规避《新法》而“先辞职再签合同”等行为,他表示,就要将社保关系作为劳动合同接续问题的重要依据。他认为,如果接续期社保关系并没有中断,仍然隶属同一个单位企业,那么,员工并没有正式离开单位,还是“企业人”,而非“社会人”,即使长年工龄被买断,再次续约时,工龄也不会从零开始计算。

  

(责任编辑:何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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