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获批
2007年12月20日09:17
来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保监发改〔2007〕1580号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华寿发(2007)2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公司住所)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3层,并将公司章程第四条修改为“公司法定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3层。”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华寿发(2007)2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公司住所)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3层,并将公司章程第四条修改为“公司法定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3层。”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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