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公司非法经营 法定代表人被公诉

2007年12月18日08:01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张蕾

  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在与中国人寿(601628行情,股吧)北京分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后,竟私刻中国人寿的公章、伪造保单,以不上交保费、自行理赔的方式,径自经营起保险业务。两年间,他先后收取8家单位保费273万余元。记者上午获悉,李某因涉嫌犯有非法经营罪被诉至海淀法院。

  据检察机关指控,31岁的被告人李某系北京天宇九润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8月4日,该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了保险兼业代理合同。2005至2006年间,李某私刻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的印章,并伪造了该公司的保单,先后与北京双鹤药业(600062行情,股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灯汽车公司、北京市三叶汽车等8家单位签订了保险合同,收取保费共计273万余元。李某采用不上交保费,自行理赔的方式,非法经营起保险业务。

  2006年12月29日14时许,民警根据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的报案,将李某传唤到案。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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