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5小时“降价听证会”直击
作者:赵萍如果投保人的行车安全记录良好,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按年可以享受10%的优惠,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则最终只需要支出665元,同时获得12万元的风险保障。
会议主报告人、中国保险协会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精算专家陈东辉称,这次调整费率的三个原则是:最大限度地减轻车主负担;对责任限额、费率水平进行“双调整”;基础费率“调低不调高”。“据测算,目前的车主中,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方案>显示,这次调整重点考虑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的提高。
对此,陈东辉解释到,约77%涉及医疗费用的案件和71%涉及物损的案件均可以在目前的赔偿限额内获得完全的赔偿,但是,一旦出现重大人身伤亡事故,5万元的死亡伤残限额则显得保障不足。“根据初步测算,限额提高到11万元后,将可以使90%以上涉及死亡伤残的事故在限额内得到完全的赔偿。”
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的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显示,交强险第一年账面经营亏损39亿元。
现场多位代表存在疑问:为何在交强险帐面亏损的前提下,仍可以上调限额、降低费率?
陈东辉解释说,保险核算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确保保险收入和成本支出在时间上的匹配。交强险第一年收到的507亿元的保费收入会影响到两个核算年度,其中,第一年的已赚保费为227亿元,但为了获得507亿的保费收入而支出的费用,包括营业税金、保险保障基金、手续费、承保人员工资等,如果采用国内会计核算方法,均被计入第一年的成本;同时,交强险经营第一年,有一些一次性的前期投入,这些本来应当逐年分摊的成本,在核算时目前主要体现在第一年。
因此,第一年账面出现亏损,但如果采用国际通行做法,第一年支付的部分费用则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计入第二年的损益,第一年的账面亏损就会显著降低,且如果加上投资收益,则有1%左右的经营利润。如果交强险经营稳定后,预计会出现盈利的趋势。
141亿元经营费用是否真实?
听完主报告人陈述后,与会代表陆续提出质疑和建议。
一些代表提出,应从交强险的责任中剔除财产损失赔偿,而将死亡伤残赔偿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合并计算。这样既可以减少交强险所承担的责任,又可以提高医疗费用赔偿的标准。因为与会代表普遍认为,考虑目前的物价上涨幅度等因素,8000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过低。
(责任编辑:和讯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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