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受考听证会 保险行业再次让利
作者:卢晓平12月14日,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北京举行。这是我国金融行业首个全国性听证会。
昨日,我国金融领域首个听证会——“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京举行。此次所提交的新“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介绍与说明”中突出亮点是无责案件赔付比率从20%下调到10%。这表明,为了切实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行业在大幅度增加保额,降低投保成本的基础上,再次让利于公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建立的交强险制度,到目前已经实施一年有余。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交强险总体上运行比较平稳。对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报记者 卢晓平
调整方案亮相
会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费率调整项目组成员、中国人保财险股份公司精算总监、申请人代表陈东辉介绍了交强险调整方案
一是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元;二是在新的责任限额方案下,拟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
据保险行业协会测算,目前的车主中,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调整幅度较大的车型有: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础费率下调9.5%;中小排量摩托车下调33%;36座以上公交车下调26%;20-36座出租租赁车下调31%;20座以上企业非营业客车下调20%;特种车三个车型分别下调39%、18%、30%。同时,挂车的费率水平由现行的按照主车保费的50%计算改为按照主车保费的30%计算;低速载货汽车费率由适用货运汽车费率改为适用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费率,基础费率也有显著的降低。
基础费率调低不调高
据介绍,调整的原则有三:一是最大限度地减轻车主负担;二是对责任限额、费率水平进行“双调整”;三是基础费率“调低不调高”。
根据行业数据,部分车型的赔付率相对较低,如中小排量摩托车、36座以上城市公交车、特种车、挂车等,考虑责任限额的提高和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预计赔付率在60%左右。因此,对于这些车型拟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均超过20%。
另外,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也是最大受益者。因为,如果考虑责任限额的提高和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预计其赔付率可能达到80%。虽然基础费率已基本没有下调空间,但考虑到家庭自用汽车涉及广大私家车主的切身利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后,此次仍拟对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的费率下调9.5%,下调后的保费为950元。如果投保人的行车安全记录良好,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按年可以享受10%的优惠,连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则最终只需要支出665元,同时获得12万元的风险保障。
而6座以下出租车、拖拉机也是能从中获得收益。陈东辉解释说,对部分赔付率较高的车型,没有对费率进行上调。部分车型目前的赔付率已经很高,如6座以下出租车、拖拉机等,如果考虑责任限额的提高和费率浮动办法的影响,赔付率已分别达到150%、110%。从理论上讲应该上调费率,但此次调整中,在责任限额上调的情况下,并没有对费率水平进行上调,主要是考虑不加重投保人的经济负担。特别是对于拖拉机业务,保监会最初在审批费率时,就充分考虑了广大农村车主的承受能力,从服务“三农”、和谐城乡关系的角度出发,将最低的费率档次设定在了50元。本次调整继续秉承了惠农理念,没有进行费率上调。
(责任编辑:和讯投资)
|
热点新闻
|
热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