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团圆梦 中小保险公司密谋资产管理业务
2007年12月13日08:07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秦利
作者:秦利中小险企欲抱团圆梦
据了解,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具备8个条件,其中包括:应当至少有一家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保险公司或者保险控股(集团)公司,该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8年以上;最近3年未因违反资金运用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等。
对很多保险公司而言,跨越以上八大门槛难度很大。为了符合要求,多家中小保险公司联合成立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传闻就在保险业内不胫而走。
据悉,联盟的思路是由已递交申请的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联合出资,共同成立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结成资产管理联盟。“从单家来看,这些公司很难满足条件,等满足时可能已经错过资本市场当前的发展机会。因此,联合成立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比较有可行性。”有业内人士这样分析。
深圳一家保险公司表示,目前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其它机构投资者组建市场化、专业化资产管理公司工作正有条不紊的进行。投资业务的发展不仅实现了资产增值,也为传统财产保险营销、经营、管理模式的变革和创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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