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安联人寿筹建北京分获保监会批复

2007年11月20日10:15  
  保监国际〔2007〕1407号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北京分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筹建北京分公司。

  二、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须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发表评论] [复制链接] [收藏此文] [我要提问] [打印]

我来说两句
谁在说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全部评论>>
相关新闻/评论
看过此页的网友也看过了
热点新闻
热门评论
热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