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峰刘健任中国人寿副总裁获保监会批复

2007年11月02日10:09  
  保监发改〔2007〕1343号

  保险(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万峰、刘健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国寿集团发〔2007〕235号)收悉。经审核,万峰、刘健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副总裁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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