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相参股保险公司 保险业慎当资本玩家

2007年10月29日06:58  
  近日,有媒体曝料称,正在筹备申请尚未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紫金财险)的第二大股东———北京华迪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寻求新的投资者接手其股份,而此前参与紫金财险筹备的江苏国泰((002091行情,股吧))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已经退出,其股份由金陵饭店((601007行情,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接手。对于一家尚在筹备申请阶段的财险公司而言,其股东投资态度和更换速度着实令人吃惊,而这一切全都是“资本玩家”惹的祸。  

  目前投资保险公司门槛相对较低,加之股市表现大好,保险公司上市成功后投资回报可达几倍甚至十几倍,良好的前景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蜂拥而至,其中不乏长袖善舞的“资本玩家”。这些“资本玩家”大多为民营资本,言必称“资本运作”。他们惯用的方式不外乎三种,一是申请牌照后高价转让;二是完成公司筹备,进而高价转让企业法人股;三是通过借壳上市,快速套现。无论哪种方式,其功利性对于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均会造成巨大伤害。

  保险企业作为金融类企业,大量的负债经营是其基本特征。保险企业承担了大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风险保障,必须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利益为最高准则,恪守诚信经营、稳健经营。保险企业的经营有独特之处,其一是盈利周期较长,一般而言,财产保险公司需要5至7年的时间才能盈利,而寿险公司则要6至9年;其二是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的进行增资投入。而这两条都是“资本玩家”所不能满足的,他们往往缺乏金融投资的战略意识,更加看重短期回报,在投资理念上存在认识误区,在财力及资源上也很难保证长期战略的实施。实际上“资本玩家”投资行为的短期性已经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造成了伤害,如2004年获准筹建的华夏人寿,由于股东频繁变动,直到2006年才得以开业;东方人寿则被其大股东德隆以委托理财的方式抽走了8亿元资本金的绝大部分,最终被保监会勒令停业;阳光财险在筹建的最后关头更换了原来的民营企业股东,如此壮士断腕与其说是张维功的个人魄力,还不如说是面对“资本玩家”的无奈之举。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市场上仍有相当多企业存在“资本玩家”的心态,他们投资保险公司的目的无非是觊觎大量的现金流以及上市之后的高额溢价回报。“把钱拿走,把被保险人推给别人”的思维往往导致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利益成为了“资本玩家”的套利空间。因此,寻找具备战略投资意识、实力雄厚、注重长期投资的投资主体成了保险业的当务之急,高速发展的保险业需要包括各类资本在内的高素质的投资主体。  

  可喜的是,保险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保险企业投资主体问题。近期保监会起草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于投资主体的财务状况、资产质量以及投资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特别明确了发起人所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相信此举可以有效的杜绝“资本玩家”的短期行为,使得保险公司的投资主体质量更高。笔者认为,保险监管部门还需要借鉴相关部门的做法,对投资主体进行全面风险提示和投资教育。只有将保险业的“资本玩家”请出去,才能保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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